“仓储融资”、“大宗商品交易”、“仓单业务”逐渐成为各地关注的焦点,近一年以来,国内有八个省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分别从金融服务发展、现代流通体系发展、商品市场升级等方面明确支持大力发展仓单业务,其中部分地区明确提出支持建设仓单登记平台、现货交割平台、万亿级别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为了推动各方在仓单业务开展上形成行业共识,日前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中仓登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计划对国内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及具体单位进行调研。
9月15日下午,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会长沈绍基、副秘书长兼金融仓储分会秘书长姜松、中仓登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马令海、副总经理邓洁、商务合作总监李楠一行来到调研活动第二站——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郑商所副总经理王晓明、交割部总监常远、法律事务部总监张志、期货衍生品部副总监张超及相关部门人员接待并进行充分交流。
郑商所法律事务部总监张志向调研组一行详细介绍了郑商所的标准仓单相关规则。张总表示,8月1日起施行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对商品期货交易场所的标准仓单登记职能进行了规定,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期交所标准仓单由期交所“认定”修改为“登记”。因此期交所标准仓单的登记是事实的存在,郑商所在此基础上,上线了国内期货市场首个标准仓单的登记查询系统,意在通过对登记的标准仓单权利状态进行公示,有利于保障期货标准仓单对应的货物的权属安全,维护仓单持有人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为市场增信的作用。
期货市场从交割库到标准仓单有了完整的管理体系,同属于仓库内的大宗商品现货的流通交易中,目前还不具备统一的运行机制,市场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中仓登总经理马令海向郑商所介绍了中仓登在这方面做的探索,中仓登围绕“仓库有标识,监管有存证,运营关系要公示,主体有自律,仓单有登记”的基础规制建立的配套服务,将通过“登记公示”等手段提升行业透明度,通过“行为存证”的服务保障业务规范性。
双方对仓单登记查询的机制、交割库管理、电子化、业务存证等具体内容做了详细交流,双方在存货、仓单的交易和融资过程中,信息登记的规范性方面深入探讨合作。郑商所副总经理王晓明表示,一直以来国内仓储行业缺少信誉管理体系,仓库是期现交割环节的连接点,对期货市场而言也是很重要的一环。从行业角度出发,我们都需要共同推动良币驱逐劣币的机制,双方是有广阔的合作基础,从仓库、仓单和货物信息层面,在保护参与方商业隐私的前提下,可以探讨建立规范以及在同品种商品期货和现货的相关登记数据之间设立碰撞机制。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会长沈绍基总结到,除了仓库、仓单业务层面的共识之外,未来在制定标准、推动相关司法解释与立法层面上可以联手,持续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